Tuesday, October 7, 2008

生存的意義

從不明白為何我要來到這世上。不要以為我有這想法是因為我活得不如意,剛好相反,我是個很幸福的人,亦不是個貪心的人,目前為止想要的東西大部分都已擁有了。只是認為既然到我死時,什麼也帶不找,甚至可能連記憶也消失,那麼為何我要到這世上來走這一趟呢?若記憶是不會消失的話,那就更慘,跟世上自己喜歡的人和物決別後,還要掛念著他們。
雖然不明白為何要來這世上,但亦沒想這自殺,免得愛自己的人傷心。既然來了,就好好地活。

Monday, October 6, 2008

誰愛誰多些

女人很多時會問﹕「跟一個愛我多些的人一起,還是跟一個我愛他多 些的人一起會較幸福呢?」可能很多人會贊成該跟一個愛她多些的人一起。其實她應該問,他是否懂得愛她,有多愛她。
若你的另一半愛你七成,而你只愛他六成,你會開心嗎?又假若你的另一半愛你九成,而你卻愛他十成,你會因此而耿耿於懷嗎?若你能找到一個可讓你愛他八成以上的人,是一種幸福,而同時對方也能夠愛你八成以上,更是一種幸褔。何苦要自找煩惱,使自己不能好好享受幸褔呢?